作者: 时间:2025-06-01 点击数:
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为持续加强规范我省高校因公出国(境)管理工作的要求,各高校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在出访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出访总结的电子版(可编辑word版)和纸质版(加盖学院公章)报送到省教育厅国际处1101办公室。出访总结拟写要求见模板。
附件:因公出国(境)出访总结工作提示
一审:王诗镝
二审:张舒雅
三审:王旭